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部分道路硬底化及停车位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09 14:15   22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部分道路硬底化及停车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HC2026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部分道路硬底化及停车位工程,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部分道路硬底化及停车位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拆除原有树池、开挖原有素土地面,新建混凝土地面、增设停车位及网格画线等,造价约人民币46.6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66,814.83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466,814.8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61,142.11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7,728.44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东莞华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单位: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燊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部分道路硬底化及停车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挖运土方;移植乔木;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安砌侧(平、缘)石、禁停网格、铺设人行道、购安挡车杆、铺垫砖石等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080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0923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的专业、等级应与项目特征对应)。(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书材料为准)

3.2.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及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或旧版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6本工程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3.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6 0709 2026 07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东城街道石井校园路东街1号505室“鸿诚招标代理(东莞)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07301000分。投标会时间:2026 07301000,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东宝路160号主山居委会投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鸿诚招标代理(东莞)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dghc.com)、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居委会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担保金额:/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3、其它:       /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0769-22663102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乌石岗商业路9号

电子邮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电话:      /         

地址:      /         

电子邮件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乌石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乌石岗商业路9号         

 编:523000                                

联系人:黎先生                                

 话:0769-22663102                         

招标代理机构:鸿诚招标代理(东莞)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石井校园路东街1号505室  

编:523000                    

联系人:王小姐                     

话:0769-2168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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